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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林木种苗及经济林花卉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林木种苗和经济林花卉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林木种苗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局长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种子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树立“生态安全种苗为先、国土绿化良种为本”的发展新理念,以保障全省林业建设种苗供应和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为目标,稳步推进林木良种选育与推广、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等五大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16.5万亩花卉苗木、12.9万亩经济林和25万亩林业育苗生产目标任务,为全省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美丽河南建设做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种子法》贯穿工作始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种子法的认识,营造知法、守法、依法治种的法治氛围。二是加强配套执法规范和工作制度的修订。组织制定《河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技术标准,修订我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行政许可、专项检查等有关配套规范和制度。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举办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种苗执法及质量管理、种苗许可、种苗信息等相关培训,提高种苗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水平。

二、切实保障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落实林木种苗生产责任制,组织签订林业育苗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生产任务。开展林业育苗调研检查,推动年度育苗任务完成。及时发布种苗供求信息,平衡种苗供应与需求,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林木种苗。

三、全面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一是扎实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按计划完成2016年已安排普查资金的35县(市、区)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信息录入,全面启动其他县(市、区)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研发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管理系统,举办第二期普查工作技术骨干培训班。编印《河南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手册》,申报《河南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省级地方标准,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及阶段性普查工作总结会,推动普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管理。推进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并抓好实施,完成库内所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登记、挂牌工作,录入数据库,推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物联网”管理,落实林木种质资源身份证制度。三是抓好省级种质资源项目建设。加强种质资源项目资金管理,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考核,组织对种质资源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维护、完善和测定,规范种质资源项目建设。

四、抓好林木良种苗木补贴项目落实。一是落实省级优质种苗培育补贴项目。下发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定,签订育苗协议,加强生产指导与监管,组织苗木质量抽检验收,确保苗木质量。二是落实国家林木良种苗木补贴。修订完善《河南省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育苗单位生产监管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培育核桃、侧柏、刺槐、油茶等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

五、积极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一是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科学编制年度作业设计,明确基地建设任务,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良种品质和产量。开展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专题调研和考核检查,提高基地建设水平。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主任异地挂职,采取专题培训、参观学习和业务交流等方式,提高基地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及时更新、充实基地数据库,完善会计档案资料,提升业务水平。做好第三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确定工作。二是做好林木品种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严格林木品种审(认)定程序,加大现场考察力度,把好技术关口,召开林木品种审定工作会议,使审定通过的林木良种,名实相符。加强政策引导,对通过审定认定的品种,优先安排良种苗木补贴、良种储备补助等项目资金计划。三是依法制定良种使用计划和生产计划。种苗机构要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助林业主管部门依据造林任务提前制订良种使用计划,组织良种苗木生产单位依计划进行生产,督促新造林项目优先使用良种壮苗,确保财政投资造林项目全部使用良种。

六、切实强化种苗质量管理。一是加强种子苗木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全面检查、定期抽查等形式,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春季林木种苗生产大检查和全省良种苗木生产专项检查,做好国家林业局对我省工程造林使用的种子苗木质量及许可、标签、档案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执法活动。落实种苗执法情况月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政处罚情况。加大专项执法、经常性执法和监管力度,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三是抓好林木种苗质检技术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国家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培训平台,组织指导种苗生产和管理单位林木种苗质检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七、加强种苗机构和保障性苗圃建设。一是推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结合《种子法》贯彻实施,切实强化种苗管理机构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推进市、县两级种苗管理机构建设和种苗执法委托授权工作。二是加强种苗质检机构建设。努力推进种苗质检机构资质办理,发挥质检设备作用,开展种苗质检活动。省站对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将视情安排检测任务和资金。完成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二期建设项目任务。三是加强国有苗圃建设和管理。积极争取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财政扶持,指导国有苗圃搞好内部经营体制改革,增强苗圃发展活力。结合国有苗圃改革,开展省级保障性苗圃的筛选和认定工作,推动保障性苗圃建设。

八、加强花卉和经济林产业指导服务工作。一是认真筹办花事活动。组织召开省花卉协会年会,认真筹划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河南园建设及参展工作,协助办好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洛阳牡丹文化节、南阳月季文化节、淮阳荷花节等花事活动,推动花卉产业发展。二是加强经济林产业指导。开展经济林产业调研,促进以核桃、油茶、大枣、油用牡丹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健康发展。三是加强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履行省林业厅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参与全省食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森林食品产地产品安全检测。

九、提升种苗信息化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我省种苗生产、国有苗圃、国家重点良种基地、种质资源、种苗执法等数据库信息。及时维护更新国家种苗网、林业主管部门网站单位主页,逐步形成重点县、市与省三级种苗网络体系。准确发布种苗供求信息和林木良种信息,引导种苗生产供应,完成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年报。加强信息审核,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完成年度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任务。引导种苗花卉生产经营者实施“互联网 ”行动,发展种苗花卉电商,拓宽销售渠道,提高种苗花卉产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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