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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省林木种苗和经济林花卉工作,在省林业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以有效保障全省林业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种苗供应为中心,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种苗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种苗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依法治种不断推进,经济林花卉产业稳步发展,各项任务和指标按期完成。

一、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省已完成林业育苗33.6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25万亩的134%。落实良种苗木补贴2200万元,培育苗木1.1亿株。采收林木种子80万公斤,工程造林苗木受检率87%。审认定通过林木品种46个。新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3个,完成了31个省级种质资源建设项目,总规模2160亩。召开全省种苗工作会议和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启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十三五”和当前重点工作。举办全省学习《种子法》和种苗执法骨干培训班3期,共培训556人次。

全省新发展经济林35.4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26万亩的136%,其中,干果14.5万亩(核桃13.7万亩),水果11.5万亩,木本油料3.7万亩(油用牡丹2.1万亩,油茶1.6万亩),木本中药材和林产工业原料林5.7万亩。全省新发展花卉苗木22.6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20万亩的113%。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注重调整优化结构,不断提高种苗供应能力

针对种苗生产存在的产品结构不合理、绿化苗木结构性过剩、生态建设良种苗木供应不足等问题,注重加强种苗生产管理,强化良种苗木补贴政策落实,加大信息指导力度,积极引导种苗企业调整优化树种结构,不断提高种苗供应能力。

1.加强林业育苗管理。年初,将林业育苗任务作为指令性计划分解到各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细分到具体单位。组织林业育苗调研检查,推动年度育苗任务完成。及时发布种苗供需信息,引导苗农增加良种、优质乡土树种及生态苗木育苗比例,大力推广了核桃、泡桐、国槐、栾树、白蜡等经济林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今年,全省发布种苗供需信息2000多期,调剂苗木4.2亿多株,种子50多万公斤,种根种条5000多万条,满足了造林苗木供应。

2.积极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按照作业设计要求,组织开展林木良种补贴检查验收,2015年度28个国家林木良种苗木补贴单位全部完成任务,繁育良种苗木5983万株。今年,通过组织基层申报、筛选审查,确定了23个单位。组织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生产任务、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为保证今冬明春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供应做好充分准备。

3.加强优质种苗培育。制订下发《河南省2016年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坚持“公平竞争、阳光操作、择优扶持”的原则,实行“三个公开”(申报条件公开、扶持单位的确定公开、检查验收公开),先后三次在河南林业信息网公示申报、验收情况,保证了扶持资金安排的公平、合理。2016年,共扶持核桃、泡桐、柳树等45个树种,160个优质种苗扶持单位培育合格苗木4749万余株,超额完成了协议生产任务。

(二)启动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积极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

一年来,坚持一手抓省级种质资源建设项目实施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申报,一手抓种质资源普查,全面推进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

1.启动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把启动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一是认真组织考察。为学习借鉴外省市工作经验,科学制订调查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我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我站组成考察组,于3月下旬赴北京、山东、河北、湖北四省(市)进行了专题考察。二是周密筹划准备。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组。结合我省实际,编制印发了全省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种质资源名录等普查技术资料,争取首批普查经费400万元,做好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安排启动普查工作。11月16日,召开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启动会,明确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举办全省普查技术骨干培训班,重点讲解普查技术规程、树木形态分类等操作技术常识,确保普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国家种质资源库确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各地市申报、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我省申报的洛阳牡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中心北方主要名优经济林树种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及商丘刺槐、榆树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同时,认真编制2017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通过省发改委评估审批。

3.规范省级种质资源建设项目。组织召开种质资源建设项目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项目任务,明确工作规范、完成时限及标准要求。深入实地现场督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2015年确定的31个种质资源建设项目,共收集树种18个,370个品种、类型、无性系,建立以臭椿、毛白杨、油用牡丹、泡桐、楸树、核桃等树种为主的良种采穗圃310亩,收集圃259亩,良种示范林360亩,原地保存林1260亩。

(三)加强良种生产管理,扎实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

为改善种苗质量,着力加强良种基地建设和种苗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进行良种审定推广,林木良种化水平不断提高。

1.认真抓好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监管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拨付2015年林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5〕505号)精神,加强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组织监管。2015年,我省7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资金360万元,补贴面积16694亩,其中,种子园2735亩,种质资源收集区807亩,采穗圃787亩,母树林10325亩,试验林2040亩。目前,各基地已完成生产任务,共采收林木良种7400公斤,生产优良穗条167万条。同时,编制了2016年度我省7个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作业设计,上报了我省第三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候选单位。

2. 强化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管理。2016年,国家批复投资我省种苗工程项目1个,总投资309.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46万元,地方配套63.5万元。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公开招标,下发实施计划,及时跟踪上报项目投资执行情况,积极推进投资执行进度,保证了项目建设成效。

3.认真搞好林木良种审定。按照林木品种审定工作规范,认真开展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申报的80个林木品种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和现场考察。召开林木品种审定工作会议,共审认定通过林木品种46个。今年,对审(认)定的林木良种优先安排扶持资金,促进了良种繁育和推广应用。

(四)贯彻落实《种子法》,不断增强依法治种能力

以贯彻实施《种子法》为契机,不断加大依法治种、强化种苗管理和种苗机构队伍建设力度,为推进种苗行业发展增添助力。

1.认真抓好《种子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加强《种子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把《种子法》的宣传当作中心任务,印发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种子法》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汇报、赠送法律文本、举办培训班、开展集中学习和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加强《种子法》宣传。二是加强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组织修订了《林木品种审定规范》、专项检查等有关制度规范,完成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文书的制修订,开展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及督办工作,同时,积极做好种苗执法委托授权工作,6月份,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委托河南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行使行政执法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策〔2016〕104号),为省种苗管理机构履行林木种子执法职能提供了依据。三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分别在郑州、三门峡、信阳举办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种子法》培训班和种苗执法骨干培训班共3期,指导各地市采取不同形式相继开展学习培训。截止目前,省市两级种苗机构举办《种子法》培训班9期,培训执法骨干956人次。四是深入调研检查。指导各地市,对照《种子法》条款,开展落实情况自查评估活动,及时总结上报情况,全面推进《种子法》贯彻落实。同时,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贯彻实施种子“一法一办法”情况调研检查,为全省贯彻实施新《种子法》摸清情况、找准对策。

2.全面加强苗木质量监管。组织指导各地市对苗木质量进行自查自检,严把苗木种子生产质量。严格落实“一签两证” 制度,印制下发《种子标签》和《苗木标签》1000余份,统一内容格式,统一使用要求,全省苗木标签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先后组派11个工作组,开展全省春季林木种苗生产大检查和全省良种苗木生产专项检查,把好工程造林苗木质量关。安排市(县)级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开展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活动。配合国家林业局对我省10个市(县)造林地用苗、国有苗圃、个体苗圃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许可证、林木种苗标签、生产经营档案、林木种子来源等进行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有关市、县和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3.积极开展种苗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办理制度,及时公示许可事项、许可程序、许可结果,做到了事前严格审核把关、事中跟踪服务、事后监管检查,林木种苗行政许可证办理不断规范。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605份,换发办理新证576份。组织开展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宣传及专项执法,切实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2016年,共印发宣传材料、标语3.6万余份,制作宣传版面370块,组织开展种苗执法专项行动276次,参加执法人数 620人次,推动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五)加大指导力度,不断推动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发展经济林和种苗花卉作为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调整种植结构的主导产业和推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来抓,经济林和花卉产业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是积极推动经济林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各地通过优惠政策激励、优良品种推广、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建设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等措施,推动经济林产业健康发展。今年,全省新发展经济林35.4万亩。另外,在全面收集材料及组织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上报了《关于我省经济林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报告》,分析了全省经济林产业发展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对策;针对近年来国家建设征占用地涉及经济林补偿引发的信访、上访和投诉等事件增长较快的情况,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要求,结合现有标准执行情况和近两年劳动资料、劳动力价格变动情况以及其它社会因素,组织对经济林的补偿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修订,经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后,上报了修订意见。

二是加强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行厅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积极推动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组织参加河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制作宣传展版2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了宣传展示和咨询服务活动。加强特色经济林干果食品产地产品安全检测,组织对50个批次核桃、板栗、大枣的重金属及农药残留进行抽检,目前,前期抽样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指标测定和数据汇总。

三是认真做好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杜仲优良品种试验推广。与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中心合作,编制推广项目申报书,进行现场考察,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审论证。目前,已完成30亩杜仲良种繁育圃和200亩示范园建设任务。

四是积极参与举办各类花事活动。今年,我省成功举办了第三十四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第五届中国南阳月季文化节、第四届河南(鄢陵)春季苗木交易会、第十六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及第五届中原杯插花花艺大赛等花事活动,宣传推介河南花卉产业,推动了合作交流,促进了花卉产业发展。同时,认真做好第九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河南参展准备工作,先后组织进行了现场考察、参展方案设计、项目建设奠基仪式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是扎实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关于强化灵宝苹果产业政策扶持的建设》(第572号建议),积极与省农业厅和省林业厅机关有关部门协商,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多次与提案人沟通,组织进行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提案人的认可,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省林木种苗和经济林花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种苗质量监管不够到位。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能力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成效不够明显,导致国家种苗质量抽查中有的地方合格率偏低。二是种苗执法能力比较弱。专业人员少、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能力不足、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不及时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对经济林管理和指导工作还不够有力。机构不理顺、经费无保障、监管难度大等制约着经济林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四、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7年,我省种苗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省林木种苗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树立“生态安全种苗为先、国土绿化良种为本”的发展新理念,扎实抓好种质资源普查、良种基地建设、优质良种苗木繁育、种苗执法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种苗生产供应能力,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苗木培育和良种繁育。全省新发展林业育苗25万亩。抓好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补贴项目落实,采收林木种子80万公斤,繁育良种苗木1.2 亿株。推广应用林木新品种50个,审(认)定林木良种30个以上。拟于第三季度组织召开林木种苗生产与管理现场会。

二是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将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列入年度责任考核目标,指导35个县(市、区)完成外业调查工作。组织普查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培训、应用,申报《河南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加强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项目建设。同时,完成省级31个种质资源建设项目重点维护、测定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是抓好国有苗圃建设。抓好生态苗圃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筛选认定一批基础条件好、区域优势明显、技术力量强的国有苗圃,作为保障性苗圃。拟于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国有苗圃发展与生产管理现场会。

四是加强种苗工程项目管理。抓好已完成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项目储备与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五是强化种苗质量监管和执法检查。继续加强《种子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推动基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种苗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市县《种子法》执法权委托授权工作,开展林木种苗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全省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检查验收,开展春季林木种苗生产检查、良种苗木生产专项检查和工程造林苗木监督抽查,工程造林苗木受检率达到85%以上。

六是稳步推进经济林建设。全省新发展经济林25万亩,重点发展核桃、油茶、大枣、油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加强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搞好产地产品安全检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七是积极推动花卉产业发展。全省新发展花卉及观赏苗木    10万亩,重点发展油用牡丹和以盆花、鲜切花为主的易于被普通群众接受、适宜家庭环境美化的观赏苗木。抓好第九届花博会河南园区建设和参展工作,协助办好第十七届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南阳月季文化节、鄢陵腊梅节等各类花事活动,推动花卉产业发展。

八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举办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培训班,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围绕林木种苗选育推广、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在国家统一平台下的省、市、县四级林木种苗信息网络,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

九是召开全省种苗站长会议和花卉协会年会,安排部署新年度工作任务。

十是认真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需要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强调的问题

一是着力推进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林木种质资源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是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材料。搞好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是各级林业部门重要职责,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是科学保护、积极开发、合理利用林木种质资源的基础和前提,对实现林业乃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省将在“十三五” 期间完成首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任务。这项工作分别由有关高等院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及种质资源保存单位等共同承担,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16年,我省已正式启动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今年已安排调查经费的县(市、区)和平原地区的县(市、区),要完成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成果汇总与验收工作;其他调查任务量大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县(市、区),都要启动外业调查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内业整理和成果汇总与验收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建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为编制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和建立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保存、监测、评价、利用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具体业务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省林业厅将从2017年开始将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各市县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进行考核。

二是全面加强种苗质量管理。要加强《种子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推动基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种苗执法队伍建设。要做好《种子法》执法权委托授权工作,继续加强种苗执法和林木种苗质量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问题较多的市、县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要改进完善国家和省级财政种苗补贴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办法,进一步强化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种苗管理机构在项目立项、实施及绩效考核中的责任。要加强林木品种审(认)定及推广工作,对通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优先安排扶持资金,促进了良种推广应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造林计划任务,制订良种使用计划,并在造林作业设计中明确使用良种名称和苗木质量,确保优先使用良种壮苗。良种基地和国有苗圃等种苗生产单位要根据良种使用计划,加大良种生产和扩繁力度,以满足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良种苗木的需求。

三是积极推进特色经济林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坚持把推进特色经济林建设作为实现林业脱贫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对产业发展指导扶持力度,完善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突出重点和特色,优化区域布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托,以农民增收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树种对路、品种优良、利于实现林业脱贫的名特优新品种,在全省培育一批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经济林发展基地,逐步形成区域支柱产业。坚持以推进花卉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科技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促进花卉产业与其它产业相融合,推动以电子商务为引领的传统向现代、实体向网络商务转型,实现重点花卉产业基地转型升级。重点抓好许昌鄢陵、信阳潢川、南阳卧龙、新乡获嘉、郑州近郊及惠济区的花卉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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